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爽哥看球不任性2019-03-31 08:55:36

比賽還能重來嗎?

NBA官方公佈了昨天勇士和森林狼大戰最後兩分鐘的裁判報告,情況如下:

加時賽還剩1分51秒,杜蘭特單挑唐斯,後者和杜蘭特發生身體接觸,影響了KD的突破投籃,應該吹犯規(未吹)。

加時賽還剩1分11秒,杜蘭特單防唐斯,唐斯底線突破時,KD和他發生身體接觸,影響了唐斯的行進路線,導致丟球。應該吹防守犯規。

加時賽還剩29。8秒,克雷-湯普森防守奧科吉時發生身體接觸,影響了後者的投籃,應該吹投籃犯規。

加時賽還剩24。5秒,奧科吉在庫裡投籃後與他的腿發生一瞬間的輕微接觸,不影響庫裡出手,不算犯規。

加時賽還剩6。5秒,貝茨-迪奧普雙手搭在杜蘭特身上犯規,但犯規發生在KD抬手投籃之前,應該吹普通犯規。

好吧,這一切其實都是馬後炮,真正讓球迷感到“不開心”的就是時刻杜蘭特0。5秒的那次犯規,當時所有球迷都希望第二個加時賽的出現,可是裁判讓這一切成為了泡影,球迷的興趣戛然而止。

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

會有球迷表示比賽最後時刻不是應該將球交給球員處理嗎?這話是沒問題,聯盟以前確實是這麼導向的,但是交給球員處置不代表裁判可以不吹響哨子,在可吹與可不吹之間,裁判選擇了前者也沒有毛病,很多現實中的情況也是如此,可做、可不做之間,做了就可能受到質疑,就是這個簡單的道理。

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

所以沒有必要再去糾結,比賽已經結束,勇士輸了、森林狼贏了,這就是最後的結果。如果還不開心,那就想想勇士在加時賽中的連續追分以及杜蘭特和庫裡的兩記關鍵三分都很精彩,這就足夠了,比賽過程遠比結果要精彩!

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

文/爽哥看球不任性

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凡人看世界142019-03-31 09:15:24

透過勇士、火箭兩場裁判最終讓比賽由罰球決定勝負的比賽之後,我對於NBA的熱情減退了不少。我們關心的不是吹罰到底是對誰有利,作為球迷來說,我們喜歡的是精彩的比賽。從這個方面來說,裁判這樣的判罰就是垃圾,更別提還是莫名其妙的吹罰。當然,賽後的裁判報告是需要給球迷們和球員說法的,也需要自圓其說的。從規則來說,當然都是正確的判罰啦!籃球比賽就是這樣,每個回合的判罰怎麼都能夠自圓其說,一切都在毫釐之間!

勇士森林狼裁判報告出爐,爭議哨判罰正確,三次誤判到底對誰更有利?

我不去評判裁判的吹罰對誰有利,我只貼出來裁判報告供大家參考。我要說的是,今年火箭和勇士這兩場比賽是我這十年來看過的最糟糕的判罰,讓我對於NBA判罰有了重新的認識,讓我對於比賽的熱情有了極速的下降。之所以說十年來,是因為十年前這一幕也曾經在騎士與步行者的比賽中出現過,當時在比賽勝0。8秒的時候,格蘭特和詹姆斯被裁判極限送上罰球線,可以說將極限時間內的操作演繹到了極致。(有興趣朋友可以自行查詢,這裡不再詳細描述)如果那場比賽是裁判出於懺悔,那麼這場比賽呢?

1、在加時賽還剩1分51。1秒時,唐斯在杜蘭特投籃時犯規,裁判漏判,應吹罰唐斯打手,由杜蘭特執行兩罰。 2、在加時賽還剩1分11。3秒時,杜蘭特在唐斯持球進攻過程中阻擋犯規,應吹罰杜蘭特阻擋,此時勇士全隊已犯滿5次,應由唐斯執行兩罰。 此外,裁判報告中還指出了一處需要慢放影片才能發現的遺漏(裁判報告未定義成誤判),此處漏判對森林狼不利。 1、在比賽第四節還剩1分0。1秒時,德拉蒙德-格林在貝勒斯三分投籃時打手犯規,應吹罰格林打手,由貝勒斯執行三次罰球。 此外,裁判報告指出加時賽最後時刻迪奧普對杜蘭特的提前犯規、杜蘭特最後對唐斯的無球犯規均為正確判罰。同時,奧科吉在庫裡投籃後用手接觸他的左腳不影響後者的落地,此處不構成犯規。

確實,庫裡在投進三分以後,庫裡和勇士替補席對裁判有挑釁的意味,這也是很多球迷猜測的一個原因。但是,裁判真是處於這個原因來吹罰的話,那麼簡直就是對於裁判這個職業的侮辱,也是對於NBA比賽和球迷的侮辱,是相當不專業的。他在可以在庫裡做挑釁動作的時候,毫不猶豫的吹罰技術犯規,合情合理,規則允許。為什麼沒有膽量直接吹罰技術犯規,而要這樣做呢?太不專業!

當然,無論裁判怎麼吹罰,聯盟都能自圓其說。但是對於NBA聯賽來說,只會越來越失去球迷。我們都準備好再來一次高潮了,你卻說算了,今晚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