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推翻清朝忙時有什麼優待?體育全視角2019-04-26 22:21:48

共有三項內容:

第一項《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

共8款:

(1)清帝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待以各外國君主之禮;

(2)清帝歲用400萬兩由民國政府撥發;

(3)清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4)清帝宗廟陵寢永遠奉祀,民國政府酌設立衛兵保護;

(5)光緒陵寢如制妥修,民國政府支付實用經費;

(6)宮內各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不得再招閹人;

(7)清帝私產由民國政府特別保護;

(8)原禁衛軍歸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第二項《關於清皇族待遇之條件》。

共4條:

(1)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2)皇族具有與國民同等的權利;

(3)皇族私產一體保護;

(4)皇族免服兵役之義務。

第三項《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共7條:

(1)與漢人平等;

(2)保護其私有財產;

(3)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4)民國政府為生活過艱的王公代籌生計;

(5)先籌八旗生計,在未籌定前,其俸餉仍舊支放;

(6)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7)聽其自由信仰原有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