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工作三年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可以拿多少失業金?
五一零七九 發表于 動漫2021-12-12
就看你以什麼方式離職了
關於失業金這個東西,不是說拿就能拿的,總的來說還是要看法律的規定的。
如果說是自己單純不想繼續簽約合同的,則是不滿足失業人員的條件的。在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失業,其中的一項標準就是非本人的意願中斷就業的。所以說自己主動提出不續約,是不算失業人員的,自然是拿不到失業金。所以說,除非是員工的所作所為實在是超出了老闆的底線,不然像寧波的企業是很少會主動開除或者不續簽員工的。
如果題主真的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的話,失業金怎麼拿,拿多少也是有專門的標準的。像題主的情況是三年的話,則是能夠靈橋失業金的時長最多也就只有一年。如果一年之後還沒找到工作,國家是不會在補助給你失業金的。
而至於失業金的金額,則是根據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來定了。一般來說,各個地方的失業金都是不能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的。寧波目前的失業金金額為1395元。所以題主如果真的符合條件,那麼在找到工作之前的一年內,每個月都可以拿到這個金額的失業金。
謝謝《今日頭條問答老師。悟空小秘書老師》邀請。
關於“寧波工作三年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可以拿多少失業金”的問題?
拿不上一分錢。
為什麼呢?
一是合同期滿是依法行為。不是失業行為,所以不發給失業保險金。
只有在合同期間,因企業產品滯銷或國家產業政策性調整導致企業破產、倒閉。
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這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法定條件;
二是本人不續簽勞動合同,責任自負。
管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