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給堂弟2萬買房,現在該不該拿回?
你都說了這是贊助的兩萬塊錢,怎麼能要回來呢。如果當初是借給你堂弟的可以要回來,贊助的我看就算了吧。堂弟主動給的話可以要,自己往回要就算了。
根據你的描述,這2萬元是你贊助堂弟的,也可以說是你自願送堂弟的,既然這樣,與情與理都不該要回,畢竟堂弟一直跟著你們做事,再說當初你也是出於親情幫助堂弟的,如果現在要回這2萬元,即使堂弟願意給你,你們之間的親情也就沒有了,而親情是錢買不到的,所以,你得三思。
首先謝謝邀請!
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不應該。
原因如下:
第一,你也說了,你的堂弟以前一直是跟著你們做事的,快奔三還沒女朋友,家人擔心他的終身大事,兩年前你借了一部分錢另外贊助2萬塊錢給他,湊了十多萬在老家縣城買了套房,這說明你是自己情願給你堂弟這兩萬塊錢的。既然是自願給與,現在你要要回那兩萬塊錢,於情於理都不合適。
第二,那是你的堂弟,也算是你的至親了!你們堂兄弟之間的感情應該比一般的朋友還是要深厚得多。就是你當初自願贊助你的朋友兩萬塊錢,現在你要那回來你的朋友肯定也會不高興的。俗話不是說嗎,送出去的東西沒有再要回來的道理!何況你們還是至親的關係。
第三,再者說,當初你給你堂弟這兩萬塊錢是因為你堂弟年紀大了還沒有女朋友而讓他在縣城買套房子好成個家,如今你堂弟有家有兒女了你就要要回那兩萬塊錢,這不是就表明你當初的好心並不是真誠的嗎?這回讓你堂弟不高興。
第四,退萬步說,既然你們是親戚關係,以後你們低頭不見還會抬頭見,親戚之間是會走動的。對不對?如果你現在要回了那兩萬塊錢,今後你再跟你的堂弟一家相見未免會尷尬。這樣不好!會搞得大家都不好意思。何苦呢?
當然,錢是你的,你要要回誰也攔不住你。但是你要考慮清楚在做出決定!我只是給你提出建議,因為你邀請我了,我就要對你負責。對吧?
最後再次謝謝你!
祝你一切順利吧。
再見
視情況而定吧,堂弟T現在手邊寬裕,而你也急著用錢;在這種情況下,你理應拿回這兩萬元錢。當初你幫了他,應該感謝不盡;常言道;親是親財擺分!按道理講利息加本錢一併收回也是應該的,不過,今天你幫了他,日後假如你遇急用錢的時候,我想你張口再向你堂弟借用錢時,我估計他也不會推辭的!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就是這樣,互幫、互敬……渡過難關這是我們都願意敬仰的!
謝謝邀請!
沒有應該與不應該。
給的不能要回,借的可以收取。
你急需的就要回來啊
贊助的就不要要回來了,影響感情!
贊助就不要在拿回來了,到時候你拿回來了錢親情就拿不回來了。
應該拿回來,畢竟掙錢都不容易
你是借的話是很有理由拿回的,如果你是當時贊助的話,目前要是有困難跟他說一下,他會理解的,他應該也會拿錢幫助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