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處置工藝電器裝置要求?flowerF2022-01-09 16:48:21

對於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執行本規範確定的“焚燒爐溫度”和“停留時間”指標;對於醫療廢物分散處理,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醫院臨床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對於同時處置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18484)表2中“危險廢物”的“焚燒爐溫度”和“煙氣停留時間”指標。本規範未規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險廢物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