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代家庭發展規律?使用者62602313463492022-11-18 11:14:11

所謂兩代小家庭,即是指親代小家庭與子代小家庭。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構成的家庭為親代小家庭,子女成年成家後,與配偶,以及生育下的子女則構成子代小家庭。在子代小家庭建立以後,親代小家庭並不完全退出,而是在育兒場合繼續在場,形成“半存在”狀態。

兩代小家庭是江南社會家庭的基本單元,也是較為緊密的血親關係存續的基本單元。在這個基本單元以外,血親關係變得稀疏起來,即對於父母一輩來說,成年的兄弟姐妹不太熱絡(江南鄉村相對好些);而對子女一輩來說,即是堂表親的兄弟姐妹不太熱絡。

既然這類血親關係也已經顯得淡薄,則非血親的關係就更加淡漠,如同學,鄰里,朋友等,即不存在濃厚的非血親的人情關係。換言之,兩代小家庭不僅是江南社會家庭的基本單元,也是江南社會非功利人際關係的基本單元。這個意義上講,江南社會又是極度充滿鄉土性而無江湖性的。

兩代小家庭結構使得江南本地社會看起來牢固又渙散。個體處在各自獨立的,較小規模的小家庭結構中,彼此十分隔絕,呈現出一種一盤散沙的狀態。而又因為只有這種小家庭結構,外來者則無法透過交友等人情關係的構建融入本地社會,只能透過通婚方式,這使得整個本地社會又呈現了堅固排外的狀態。

兩代小家庭是如何形成的?這似乎頗為複雜。不過大致可以肯定,今天的兩代小家庭結構,源自建國後一夫一妻制度,改開後計劃生育制度帶來的家庭規模的迅速縮小,小家庭只有父母+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子女,即3-4口人。

兩代小家庭結構形成了江南社會人和人關係的許多獨特特點。

一是親戚關係中的親情淡薄。此點前文已提到,不再贅述。

二是人際關係中的同輩疏離。由於個體始終處在兩代小家庭結構中,因此缺少對於外部非血親的非功利人際關係的開拓與維持,也即感情深厚的同輩好友往往不多,特別是男性缺少所謂“義氣兄弟”。

三是親子關係中的父母威權。由於父母與其親兄弟姐妹往來不多,且缺少非血親的非功利人際交往,也就意味著個體感情生活的重心必然轉向小家庭內部的夫妻關係與親子關係上。父母必然會對子女產生控制(有時候是寵溺),形成威權,並延伸到子女結婚以後,

四是戀愛關係中的婚姻本位。在子女成年到成家之間,實際上個體是處在即將脫出親代小家庭,但還沒有構建子代小家庭的原子狀態中的,但兩代小家庭的結構顯然天然抑制這種狀態的持續,反感長久未婚狀態。於是成年子女的戀愛生活就必然以成婚成家為基本目的。

五是婚姻關係中的妻權膨脹。前文已經提到,父母威權多半延續到子女結婚以後,而這種威權是不區分子女性別的。於是在子代小家庭中,妻子可藉助其親代小家庭(也即孃家)的庇護提升其在夫妻關係中的話語權,形成妻權膨脹。

六是戀愛,婚姻關係中的本地本位。為了維持兩代小家庭的同時存續,則子女必然只能選擇本地家庭子女婚嫁,且自身也不能離開本地。這裡值得玩味的是,存續雙方兩代小家庭的願望很多時候是雙方父母,子女共同支援的。子女自己不願意離開本地(不切斷與自己親代小家庭聯絡),也情願選擇本地人婚嫁(意味著對方親代小家庭也不切斷)。

這幾個因素,又有互相作用影響。如妻權膨脹與父母威權的結合,使得江南地區出現了強勢母親的形象,對子女寵溺且控制,進一步又產生了“媽寶男”與“小公主”;父母威權與婚姻本位的結合,也使得子女在婚前個體自由較少,私生活較受到約束,常常被父母催促要求早日成家;婚姻本位也進一步強化了同輩疏離,子女成年以後的重心只在於盡快戀愛,成家以及以後的育兒,與同輩的友情生活自然壓縮。

兩代家庭發展規律?親切楓葉4i2022-11-18 17:10:16

父母一代是農民,那麼在孩子教育的過程當中,會對孩子的文化水平要求比較高,那麼第2代的子女大機率會出現大學生,這樣來說這個家族興旺就開始延續了。

兩代家庭發展規律?使用者97251760325082022-11-18 10:19:54

不同時代的家庭,其生命週期會出現交集,比如自己的家庭處於成長期時,父母的家庭可能已經進去成熟期。

所有家庭成員都經歷著一系列轉換的新壓力,所以此時必須重新協調家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