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物品罰款標準?因為一個人愛上一座城162021-03-11 13:19:43

一、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裝置的

?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罰款

?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裝置的。”

? 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建設或者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九)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裝置的。”

二、、未經依法批准,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

?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四條:“未經依法批准,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檢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予以關閉或者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無害化銷燬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或者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 10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危險物品肇事罪、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經批准或者未經工商登記註冊,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

? 3、《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未經依法批准,擅自生產、經營、儲存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者予以關閉,沒收違法所得,並按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一)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二)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的

? 處罰種類:責令停產停業、罰款

?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的。”

? 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未建立專門安全管理制度、未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管理的。”

四、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 處罰種類:責令停產停業、罰款

?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 2、《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危險化學物品罰款標準?散落漫天回憶的難過2022-01-20 15:5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一)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未懸掛或者噴塗警示標誌,或者懸掛或者噴塗的警示標誌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

(二)透過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不配備押運人員的;

(三)運輸劇毒化學品或者易制爆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較長時間停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的;

(四)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途中丟失、被盜、被搶或者發生流散、洩露等情況,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採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