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志願服務活動的志願精神是什麼?使用者88743215565402022-06-22 15:32:39

奧運會志願服務活動的志願精神是“奉獻、友愛、互助、進步”。

它是志願者組織的精髓和核心理念,體現了個人對生命價值、社會和人類的一種積極態度。提出者是前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表達了人們對志願服務的由衷讚美。

(1)“奉獻”:

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獻,即不求回報地付出。奉獻精神是高尚的,是志願服務精神的精髓。志願者在不計報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權的情況下參與推動人類發展、促進社會的活動,這些都體現著高尚的奉獻精神。

(2)“友愛”:

志願服務精神提倡志願者欣賞他人、與人為善、有愛無礙、平等尊重,這便是友愛精神。志願者之愛跨越了國界、職業和貧富差距,是沒有文化差異,沒有民族之分,沒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愛,它讓社會充滿陽光般的溫暖。

(3)“互助”:

志願服務包含著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幫助、助人自助”。志願者憑藉自己的雙手、頭腦、知識、愛心開展各種志願服務活動,幫助那些處於困難和危機中的人們。志願服務者以“互助”精神喚醒了許多人內心的仁愛和慈善,使他們付出所餘,持之以恆地真心奉獻。

(4)“進步”:

進步精神是志願服務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志願者透過參與志願服務,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時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在志願活動中無處不體現著“進步”的精神,正是這一精神使人們甘心付出,追求社會和諧之境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