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問一下教育局什麼時候開始辦轉學手續?使用者9627894079829072020-04-05 09:42:09

(一)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辦理了戶口遷移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應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絡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籤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絡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絡;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絡表”上籤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三)學生家長將“轉學聯絡表”送回原校,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