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不還我上他店裡鬧犯法嗎?使用者10155683757461672020-03-29 18:47:12

1、對方欠錢不還,去欠款人單位鬧,是犯法的。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1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第2款規定:“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到欠款人單位去鬧事,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的規定,依法應當承擔治安管理責任。3、到欠款人單位去鬧,也侵犯了欠款人的名譽權,這違反了民事法律的規定,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4、欠款人欠錢不還是不合法的,但不能以違法對付違法,應當採取合法的手段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