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峰谷電時段如何劃分?使用者24757393644793082019-12-01 00:54:19

峰電:8:00到22:00 ?谷電:22:00到8:00。 根據現行的《浙江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為: 月用電量50千瓦時及以下部分:高峰電價0。568元/千瓦時,低谷電價0。288元/千瓦時。 月用電量51-200千瓦時部分:高峰電價0。598元/千瓦時,低谷電價0。318元/千瓦時。 月用電量201千瓦時及以上部分:高峰電價0。668元/千瓦時,低谷電價0。388元/千瓦時。 根據物價局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工業局聯合發文的檔案精神,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是在城市居民當中開展試點的一種新電價類別。 它是將一天24小時劃分成兩個時間段,把8:00—21:00共13小時稱為峰段,執行峰電價為0。55元/kWh,21:00—次日8:00共11個小時稱為谷段,執行谷電價為0。35元/kWh。 峰谷電能表在原來計量總電量的基礎上對22:00—次日8:00期間使用的電量單獨進行計算,分別稱為總電量和低谷電量。

浙江峰谷電時段如何劃分?使用者15627255223532022-02-03 23:07:09

浙江省峰谷電時段劃分時間為:峰電時間是8:00時到22:00時,谷電時間是22:00時到次日8:00時,根據現行的(浙江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價為:0。563元/千瓦時,低谷電價0。288元/千瓦時。月用電量51——200千瓦時,低谷電價0。318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