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定職責有哪些?使用者88034593970522020-10-21 09:50:02

簡單來說,就是教書育人。

教書,是可以透過不斷學習取經,甚至集訓來提高的。

但是,“育人”, 卻是一位教師的終身追求,無法速成。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可見這其中包含的東西太多,絕非一朝一夕可以成就。

第二問,如何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教師。

1 教育,其實是一門充滿遺憾的藝術,它的追求是沒有終點的。而且你教的時間越久,越不敢自稱有多合格。

那麼多的孩子,那麼多日常相處的點點滴滴,再優秀的教師,也很難注意到每一個細節,很難保證自己是沒有遺漏的。

2 向“合格”看齊的教師,其終極目標,不是對領導負責,也不是對家長負責,而是對這一個個獨立的,有血肉,有思想的新生命負責。

多年後,跟我們一樣,會走出校門,會忘記絕大部分老師所教的知識。但卻可能會記得,印象最深刻的老師本人,或是他/她所說的某一句話,某一個不經意間的小舉動。甚至可能一輩子都會受到感染。

所以,課堂知識只是一個載體。像書本上的知識一樣,儘管表達方式不一樣,它是相對固定的。

關鍵是在教授的過程中,所傳遞的能量與價值觀,才是最重要的,才是可以被孩子們帶出學堂的,也是最最需要謹慎對待的。

綜上,個人認為,“做一名合格的教師”, 應該是懸在頭上的一把標尺,對它的追求沒有止境。

如果選擇了這個職業,它會不同任何其他行業的職業目標: 不是對上司負責,也不是對客戶負責,而是對一張張像朝花晨露一樣稚嫩的面孔負責,對一雙雙滿懷著信任與期待的眼神負責。

未來的世界,將在臺下這些孩童們的手中塑造。

一旦意識到這些,對孩子們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舉動,都會更加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