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支票可以在銀行辦理支付嗎?使用者87901199013732021-11-20 15:32:01

現金支票是可以直接到銀行拿錢,無論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支付各種款項,都可以使用支票;轉帳支票只能用於轉賬,它適用於存款人給同一城市範圍內的收款單位劃轉款項。

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賬。但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使用:

1、轉帳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3、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之一證明。

4、支票發生遺失,可以向付款銀行申請掛失止付;掛失前已經支付,銀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支票的填寫:

1、出票日期(大寫):數字必須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貳、叄、肆、伍、陸、柒、捌、玖、拾。舉例:2005年8月5日:貳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在 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叄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應寫成零貳月壹拾貳日: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2、收款人:

(1)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背面“被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之後收款人可憑現金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由於有的銀行各營業點聯網,所以也可到聯網營業點取款,具體要看聯網覆蓋範圍而定)。

(2)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背面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3)轉賬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賬支票背面本單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賬支票後,在支票背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賬單後連同該支票交給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委託銀行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