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國公約的主要矛盾?冰武2021-12-01 18:16:58

美日在華利益的矛盾

全稱《九國關於中國事件應適用各原則及政策之條約》。1922年2月6日,美、英、法、意、日、荷、比、葡、中9國在華盛頓會議上籤訂。公約的核心是肯定美國提出的在華實行“門戶開放,機會均等”的原則,並賦予它以國際協定的性質,使日本獨佔中國的野心遭到挫折。實質上是在美國佔優勢的基礎上,帝國主義列強建立的對中國的聯合統治,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地位。

1919年巴黎和會後,美日兩國因爭奪在華利益,矛盾日益尖銳。1921年美國急欲改變日本在華的優勢局面,瓦解英日同盟,孤立日本,遂以解決中國問題為名,召開了此次會議,提案是由中國北洋政府在美國的授意下提出的,會議期間,中國方面曾提出收回關稅自主權,取消領事裁判權,撤退外國駐華軍隊和收回租界、租借地等,但均遭拒絕。美國的“門戶開放”政策就是此次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