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建築設計院的管理制度?使用者5933532889812562019-12-03 18:01:03

管理制度: 1 院長、副院長 2 負責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檔案精神,負責全院的經營、生產、技術和行政工作,領導和協調副院長、總工程師的工作,並同黨委共同做好黨建工作。 3 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或指定管理者代表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主持管理評審,以確保質量保證體系持續有效實施。 4 審查批准經營方針和經營目標,並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代表院(或書面委託代理人)對外承接工程設計、工程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和業務建設任務,並簽署合同,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 5 負責重大工程建設專案設計工作的組織協調,在設計工作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令和法規,保證設計合同的履行。 6審查批准技術發展方向和技術規劃,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7 充分發揮技術委員會、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和各級技術人員的積極性,研究國內外技術現狀和發展動態,開發新技術,加強基礎技術工作,增加技術儲備,貫徹執行設計標準、規範和規定,不斷改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提高人員素質,保證設計質量。 8 審查批准財務計劃、機構設定和人事安排。 9審查批准全院性規章制度的編制計劃,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並保證其有效實施。萊垍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