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債權人能要求財產代管人還債嗎?使用者32134629822019-03-14 17:40:49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

生活中債權人能要求財產代管人還債嗎?

首先明確一下,財產代管人的定義。財產代管人即財產的管理人而並非所有人,如公司的會計、債務人的親屬等。如果債務人在不歸還欠款的時候,直接找代管人還款,在現有的法律環境下是行不通的。就好比作為會計在公司管理公司財產,而公司法人有多少債務,也不能牽扯到自己。

但是,如果走法律途徑,那麼代管人也就只能是配合執行,沒有任何理由推脫還款了。比如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後,經法院查明,債務人還有其他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資產、房產、車產等等可以變現的資產,這裡無論這些資產是誰在管理,只要所有人是債務人,法院都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但是這種情況跟“父債子償或子債父償”的情況又大不相同。作為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責任,所欠債務除非是用於家庭經營,不然就演算法院也無權要求債務人的親屬包括父母、妻子、丈夫、子女來代為償還該筆債務。

綜上,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債務人有資產,無論讓誰管理,都可以提供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了結相應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