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的程式分別是什麼?半子勝青天2019-04-17 14:05:28

1、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抗訴分為依上訴程式和依審判監督程式兩種提出方式。對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同級人民檢察院可在抗訴期限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或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時可依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人民法院應依法再審。再審時,人民檢察院應派員出庭。

2、上訴指的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宣告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有關人員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口頭形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準確、無誤,準確、及時打擊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的程式分別是什麼?曾傑律師金融案件辯護2018-04-07 14:13:16

刑事案件中,上訴和抗訴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上訴:就是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向上一級法院申請重新審理。一般在一審判決書裡,會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如下:

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的程式分別是什麼?

抗訴:所謂抗訴,就是檢察院對判決不服,提出重新審理的要求。所謂的不服,一般是認為法院量刑太輕,應該加重。

抗訴分為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二審抗訴是指檢察院對於尚未發生效力的一審判決不服,提出抗訴,要求上級法院再審。再審抗訴就更加“任性”了,只要檢察院認為下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裁定有問題,就可以提出抗訴。

上訴不加刑:

刑事訴訟中有個原則,就是上訴不加刑,意思就是,被告人、辯護人、近親屬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比如說被告人一審被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2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上訴後,二審法院不得判處比一審判決更重的刑罰。比如說二審不得取消緩刑,不得延長緩刑考驗期,更不得加重處罰比一審2年更長的有期徒刑等等。

如果二審法院把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審,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

原審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透過上訴不加刑原則,充分保證被告人上訴的權利,打消其上訴的顧慮。

抗訴可以加刑

上訴不可以加刑,但是,如果檢察院抗訴,就會打破這個限制。

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原因往往就是認為法院的量刑太輕,應該重新審判,給與被告人更重的刑罰,因此,對於檢察院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重新審理後,可以加重對被告人處罰。

期限: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很某些案件中,當事人在接到判決書後,想上訴,但是,又害怕檢察院會抗訴,導致不敢提出上訴的請求,這種情況的確也遇到過。但是,多數情況下, 檢察院抗訴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

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的程式分別是什麼?柒月瑾年2018-04-07 14:16:20

上訴是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上訴如果被上級法院受理,就進入二審階段。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抗訴是檢查機關監督法院的結果,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判決,如果有重要證據證明原判決有重大錯誤,可以向檢查機關申請提起抗訴。另外,如果檢查機關覺得已經生效的裁判存在重大錯誤,需要重申的,也會主動提起抗訴。

刑事案件,上訴和抗訴的程式分別是什麼?LCHRGM2018-04-07 18:34:35

上訴是犯罪分子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在接到判決書的十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的請求,說明犯罪分子不服判決的理由,上一級法院在接到犯罪分子的上訴書後,在一個半月到三個月之內作出二次判決,也是終審判決,抗訴是在犯罪人收到判決結果後,如果覺得法院的量刑過輕,可以在判決書下來的五天內向法院提出抗訴,還有就是民事責任的這種,如果對法院的判決不接受,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抗訴,但是,有時候,犯罪人在收到判決結果以後,檢察院也不一定抗訴,但是如果犯罪人要上訴,那麼檢察院也會提出抗訴,犯罪人不上訴,檢察院也不會抗訴,上訴不加刑,抗訴就容易被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