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山燒了。要坐牢嗎?使用者22998151426359762019-12-23 06:04:03

不小心把山燒了,其行為涉嫌失火罪。我國《刑法》規定: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導致死亡3人以上;2、重傷10人或者死亡、重傷10人以上;3、造成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4、燒燬30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50萬元以上;5、過火有林地面積為50公頃以上或防護林、特種用途林10公頃以上;6、人員傷亡、燒燬戶、直接財產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教學、生活受到重大損害的。(二)過失引起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之“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導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3、燒燬15戶以上且直接財產損失總計25萬元以上;4、過火有林地面積為2公頃以上。如果涉及的損失較小,不構成失火罪的,由於其行為違反了《消防法》,依法應由公安機關給予十五日以下的行政處罰,並賠償損失。 萊垍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