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去外地辦事,開他的車,我請他吃飯,還要給他車費嗎?
給誰辦事公事還是私事,按道理誰的事誰出錢,如果是你們三個人的事你請吃飯那個人給了300元就可以了,應事先想好說好這個費用更好了。
我也經常和朋友一起去外地辦事兒,朋友從來也沒提過錢的事兒,給他加油都撕撕巴巴的不讓,扔錢更是給我撇回來。當然我也不差誰事兒,沒給錢吃飯不也是錢嗎?
說你朋友?你確定他是你朋友?你請他倆吃飯錢也沒少花,內位朋友給了300了還找你要300?有點兒過糞。這個錢如果是我就給他,以後就拉倒!再辦事座高鐵去,請我同往我都不去,知道他啥人就行了。咱也不是不“明步兒”,一提這事兒讓人覺得心裡堵得慌。
錢給他吧,不用說別的。
我認為不要給,你是搭便車,他不搭你就一個人去,這應該沒有關係的,如果計較的話,你在出發之前跟他商量好,什麼事,事先說好不生意見。
替你分析一下哈:三個人一起去外地辦事,是給三個人集體辦事還是給你一個人辦事,倘若給你辦事你多掏錢也是對的,在家也請朋友吃飯嘛,請客的飯錢頂油錢似乎不妥。因為另一個朋友也給了他300車費,人家花了500多,覺得虧了200,所以才張嘴管你要300的。這樣看起來你應該給的,不過你不是主動給的,是你這位開車的朋友主動要的。分析至此,我怎麼感覺你們倆個人都事事兒的,不像是親親的朋友更像是作交易的商人呢?
俗話說,好朋友清算帳,為什麼民間會有這句俗話,看起來朋友之間一但有了金錢往來,怎樣處理一定要清晰慎重,否則會傷及朋友之間的感情。
我們幾個要好的朋友也時常開車出去旅遊或是辦事,怎麼解決費用問題呢?每人拿出一筆同等數額的人民幣,交給其中一人保管,路上所有花銷,諸如加油費過路費飯費住宿費等等均出自這個小集體的小金庫裡,這就是所謂的AA制,執行該項制度,屢試屢爽,成效明顯,反而不傷朋友之間的和氣。至於誰開的車,車主在朋友面前也不會過多的計較,到了晚上不動車了,吃飯喝酒的時候,頂多讓我們這些個近視眼的又沒駕照的擁架上幾句:辛苦大大的,你就多喝幾杯吧!
綜上所述,好朋友清算帳,出門在外實行AA制乃最高交往境界。這樣回覆你提出的問題不知是否對你有所借鑑或幫助?歡迎評論區討論。
從成本來說,朋友的支出是500多,還有車子的磨損費,以及承擔的風險。
你只花了300多,比人家支出是要少的。
另一個給300,表面上看他最會做人,但事實上他是最佔便宜的。
既然是朋友,那麼這頓飯也就算有來有往,你再給他300車費,這次出行也就算劃上等號了。
這筆賬這麼算:你和另一個每人花了300,車主出了車,這事勉強算公平。
有時候很多人是轉不過一個彎兒,比如車主可能現在覺得自己又出車還要自己出錢,這事兒心裡難受,你不給錢他可能一直卡在這裡。
如果你給了錢,你等於平白無故地請了他們倆人吃飯,既然都是朋友,我覺得這點可以不用太在意,下次再聚他們再出錢,這事也就過去了。
你要是心理不平衡,覺得你和另一個人關係不好,就把他當做是車主捎帶著的行為,你只和車主算賬,你請他吃了一次飯,下次他請你吃飯的時候,你也帶個人,這樣是不是能簡單一些?
其實朋友之間的交往,往往是能夠算得清的人比較好交流。
就怕有些只會算自己支出不會算自己佔便宜的人,我感覺生活中還真有這種人,而且不少呢。
另外,我覺得這件事以後你得長點心,這事讓朋友開口,你就顯得被動了。
如果主動問問花了多少錢,你給他多少,這事你就佔據主動了。
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其實就是一本糊塗賬,這本糊塗賬,這種事情在現實生活中,會經常發生,
有道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誰是誰非放一邊不提,
建議以後再遇上這種事情,考試用以下方式去處理,
建議~
和朋友或同事去外地辦事,如果有朋友提出開他自己的私家車去,
在其它朋友同事認可的情況下,大家先商量~高速費(包括油費),住宿費,吃飯費等所有花消的費用,
大概算一下多少錢,分攤到個人每人出多少錢,
然後大家推舉一位財務,設立一個臨時卡,
大家把錢都打進這個臨時卡里,
在這幾天裡,所有需要交費的事,都由財務管理,
當然,開私家車的同事交多少錢,大家商量好,
在此期間如有為自己孩子親戚購物的費用,那屬於他個人行為,不屬於公款範圍內,
所以,這個樣子,大家心明眼亮,明明白白,
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有怨言的,
可見,
清清楚楚,一團和氣,
糊里糊塗,一言難盡,
誰是誰非,誰又能說的清楚嘛。
關係比較要好的朋友,沒有必要給他車費,你給他他也是不會要的。如果關係一般的可以考慮給他。
朋友既然要就給吧。君子坦蕩蕩小人常悽悽!以後慢慢疏遠這個朋友…
假如收,還是該給車費。
吃飯不能算是車費丶如果你想的通,這個事很正常。
既然他要車費,你也要他支付應付的三分之一飯錢,然後兩不相欠。至於另外一個人,可以不用要飯錢了。
給誰辦事?算的這麼清楚是什麼朋友,還主動要錢,是朋友嗎?雖然不佔不貪但也別整的這麼斤斤計較的,除了錢一點友情也沒有嗎?
應該給。
這個時候能夠問你要車費的朋友是否適合繼續深交?一是可以給錢,以後儘量不要來往。二是不給,以後不來往,但他有可能會在背後說你。
既然是個錙銖必較的人,就不要當做朋友處了,花費算清,三個人都是去辦事,他不是專門為了你們辦事出車,就三一三十一,你負擔最多200加上了車輛磨損費了,然後減去你付的飯錢,算他100,你只能出100塊錢。你還想以後還和他交往啊?這次就夠了,無所謂撕破臉皮了!
只要學會了能量守恆定律,世間萬事萬物都是平衡的!打破常規,就得付出代價!
親兄弟明算賬,坐下來算一算。
當然要給啊,人是給你辦事。
去之前應該說好!
該給。但給完後就是路人了。
我覺得看關係和日常相處的深淺,如果平時不是很熟絡,建議提一下車費,也要表示出自己明白出行方便是因為開車,且車子是對方的,自己應該承擔車費,因為也有人會未必拿錢,但是介意你是否表示了感謝,或者說下一次開自己的車,不能總讓對方出錢出力[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