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自己前任回來但是她已經有男朋友了,談了一個星期說非常喜歡他,前任父母也喜歡,怎麼辦?
零點夜班車 發表于 星座2022-01-21
放棄唄
有啥權利強迫別人呢?
內心裡物化女性!
愛一個人的前提是付出,而不是索取。只能說,你自私。不要說愛情都是自私的。
之所以成為前任,說明你們總有一方或者雙方都不滿意對方。
既然已經放棄,那就放棄吧。
我對這種不理智的行為要說一句,放手吧,喜歡是相互的,如果前任願意自動回來,而你又喜歡,那你們可以繼續發展下去,否則就是不尊重別人。就是非常的自私行為。
強扭的瓜總歸是轉基因的
既然是強迫回來的,而且人家有喜歡的男朋友並且家裡也支援,你們在一起也不會長遠,建議放棄。